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同意于2019年8月15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19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时亮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9年上半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9-045)。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6)。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