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于2019年8月5日发出召开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分别以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及直接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公司三位监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书面表决意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本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
产状况、财务状况。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发布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48)。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