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19年8月15日,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等相关文件,公司据此需对原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变更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根据“财会〔2019〕6 号”文件,公司属于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须在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适用新的财务报表格式。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为解决公司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中的实际问题,规范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有关情况,财政部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并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公司作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且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结合通知要求对报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3)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利润表项目
(1)将原“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一”)”;
(2)增加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等项目。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在者权益变动项目
所在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四、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