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8月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八名,董事侯又森先生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谢瑾琨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章卡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9年8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子公司滚存利润进行分配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董事会决定将临海市伟星电镀有限公司、浙江伟星进出口
有限公司、上海伟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上海伟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联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深圳市伟星进出口有限公司等6家全资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78,662,288.78元,实际分配利润239,000,000.00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