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14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深圳湾段)3019号天虹大厦20楼总办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2名(监事陈志香因个人原因授权职工监事陈凯锋对所有事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9-045)。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和要
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6)。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047)。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