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0年4月2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通知,并于2010年4月28日上午召开通讯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信息披露专项活动的自查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0年4月29日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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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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