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0年4月23日向公司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并于2010年4月28日上午召开通讯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曾巧女士主持,经会议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