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4、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面签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关于向青岛地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融资需求,为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同意向青岛地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保理业务授信额度。
同意公司根据以上授信的具体业务使用条件、品种、期限、金额等与青岛地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具体保理合同、保证金协议等。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表具体负责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在授信有效期内(包括授信延长期)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授信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