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熊一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寇建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彭小林
公司负责人熊一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寇建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小林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709,662,002.20 702,559,476.25 1.0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499,479,857.78 495,024,754.66 0.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3.568 3.536 0.90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384,384.49 201.3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074 201.37
年初至报告期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报告期
末 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455,103.12 4,455,103.12 -13.4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2 0.032 -13.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2 0.032 -13.5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2 0.032 -13.5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9 0.89 减少0.1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9 0.89 减少0.16个百分点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9,815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
股东名称(全称) 种类
件流通股的数量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041,85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999,657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499,909 人民币普通股
中银国际-中行-法国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建行财富四号-001 1,742,996 人民币普通股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1,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何东梅 1,266,968 人民币普通股
孙荣根 1,260,179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149,646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周期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986,770 人民币普通股
600461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 22,145,883.63 元,增幅 105.08%,主要是上年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比上年多支付水费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 29,136,488.89 元,增幅 2512.5%,主要是增加了下正街水资改造和追加对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 4,860,030.99,主要是比上年同期增加贷款所致;
4、货币资金比年初减少 20,151,897.59 元,减幅35.22%,主要是增加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 1550 万元;
5、长期股权投资比年初增加 15,427,411.60 元,增幅 98.19%,主要是追加对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 1550 万元;
6、存货比年初增加 3,349,901.00 元,增幅 61.99%,主要是南昌市洪城水业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增加库存商品所致;
7、应付帐款比上年同期增加 2,406,021.40 元,增幅 77.68%,主要是南昌市洪城水业工程设备有限公司部分货款未付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年初减少 5,700,000.00 元,减幅 52.20%,主要是归还部分贷款所致;
9、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 989,011.45 元,减幅 67.83%,主要是应收帐款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 2010 年4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向不超过十家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该决议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目前,拟收购目标资产的审计、评估及盈利预测工作正在推进之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
(1)水业集团持有的洪城水业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洪城水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在第(1)条承诺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水业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洪城水业原非流通股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洪城水业股份总数的 5%,且在该期间水业集团只有当二级市场洪城水业股票价格不低于截止2006年2月24日前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平均价格5.92元的120%,即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不低于 7.10 元时(若公司股票按照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做除权、除息处理,该价格按照除权、除息规则相应调整),才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