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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环新网: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6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2019年半年度财务结构合理,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经核查,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

4、报告期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人民币62,000万元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10年。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上述担保行为未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除上述担保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5、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

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期内相关事项无异议。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影响,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孔良、侯成训、郭莉莉

2019年8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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