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15日下午2点在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9号东环广场A座二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军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披露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表决情况: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上述议案。
2、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上述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有关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表决情况: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