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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图高科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6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Hongtu High Technology Co.,Ltd.

600122

二○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一九年八月

宏图高科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2019年8月23日(星期五)14:00

二、会议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8号703号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19日(星期一)

五、会议登记时间:2019年8月20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30

六、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七、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召开,介绍股东及其他出席人情况

(二)董事会秘书宣读大会纪律与表决方式

(三)主持人宣布股东及股东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四)董事会秘书宣读议案:

1、《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

(六)主持人提名,会议选举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七)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八)统计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的结果

(九)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场纪律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次大会的会议纪律。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三、经公司审核后符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条件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出席人员方可出席本次会议;公司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士进入会场。会议期间,与会者必须遵守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保持会场安静,对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务组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建议权、表决权;未通过股东资格审查或在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后进入会场的股东,不具有本次现场会议的表决权,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五、股东发言顺序按照所持表决权的大小依次进行。股东发言范围应与本次大会审议的议题或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有关,发言内容须简明扼要,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原则上控制在10分钟以内,超出上述范围的,大会主持人有权予以提醒或中止。股东也可在闭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有关问题。

六、股东应依照《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表决办法》独立行使表决权,

不得干扰其它股东的表决,并在董事会秘书的指导下确认、签署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文件。

七、与会者对本次大会内容负有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规定的保密义务。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表决办法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有效行使表决权,依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二、大会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股东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数行使表决权,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三、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应逐项审议,并按自己的真实意思表决。投票时,在《表决票》中每一议案相对应的“同意”、“反对”、“弃权”表格中选择一项(只能选一项),并以“√”为准,不符合此规则的表决票无效,统一按弃权票处理。

四、股东表决完成后,由会务组统一收集表决票,并进行表决结果统计。

五、统计表决结果时,应由大会选举的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以及本次大会见证律师共同完成计票、监票工作,并由监票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议案一: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且独立董事中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同意提名以下人员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廖帆先生、岳雷先生、商红军先生、高立博先生、许娜女士、曾凡曦先生、钱南先生。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简历如下:

廖 帆先生:1962年生,本科学历。历任六九零二厂、市人事局技术员,南昌机床厂工程师,宏图三胞区域执行副总裁,湘赣区域总经理;现任宏图三胞副总裁。

岳 雷先生:1983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三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副总裁;现任江苏省政协委员、全国青联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三胞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工会主席、公司董事。

商红军先生:1980年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南京高新技术经济开发总公司,现任三胞集团业务副总裁、公司董事。

许 娜女士:1983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Sunshinefashion总经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广州朝日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公司董事。

曾凡曦先生:1981年生,本科学历。曾任博群咨询董事总经理、House of Fraser中国区助理总裁;现任公司董事、三胞集团新零售产

业群副总裁。

钱 南先生:1972年生,本科学历。曾任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副总经理)、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助理总监、北京乐语通讯集团助理总裁兼财务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高立博先生:1980年生,本科,曾任赛格集团重庆分公司市场部经理,佰腾集团重庆数码产品事业部经理,宏图三胞西南区域市场总监,现任南京富士通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议案二: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且独立董事中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同意提名以下人员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浩先生、王家琪先生、王兵先生、张谊浩先生。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简历如下:

李 浩先生:1951年生,法学硕士,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家琪先生:1962年生,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南京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证券投资学、公司金融、公司财务报表分析及投资银行学等课程的教学和研究,先后主持省教育厅课题1项,南京财经大学校级研究课题3项,参与国家各种基金课题3项,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兵先生: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山大学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国家审计署博士后。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谊浩先生:1976年生,经济学博士,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南京大学金融与保险系副主任,南京大学青年骨干教师(2008),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013),苏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司财务、行为金融、国际金融等,主持国家级课题多项,发表国内外权威期刊论文多篇,伦敦政治经济学院(2013)、哈佛大学商学院(2012)、堪萨斯大学商学院(2009)等名校访问学者。曾为国内多家金融机构及上市公司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议案三: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同意提名以下人员作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檀加敏先生、李旻先生。具体简历如下:

檀加敏先生:1963年生,本科,历任南京中萃食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南京顺豪玻璃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经理、公司监事、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监、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李 旻先生:1979年生,会计师,历任南京瑞高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南京天翔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经理,南京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运营管理本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三胞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助理总裁兼财务管理中心总监。截至目前,李旻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800股。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议案四: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原“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修改为“第八条董事长或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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