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公告编号:2019-60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9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9月24日 14点00分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1号楼中国船舶大厦三楼会议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9月24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 |
3.01 | 发行普通股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 √ |
3.02 | 标的资产预估作价 | √ |
3.03 | 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价格 | √ |
3.04 | 发行普通股的发行数量 | √ |
3.05 | 发行普通股的锁定期安排 | √ |
3.06 | 发行普通股的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 √ |
3.07 | 发行普通股的滚存利润安排 | √ |
3.08 | 发行普通股的决议有效期 | √ |
3.09 |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种类及面值 | √ |
3.10 |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 √ |
3.11 | 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和定价依据 | √ |
3.12 | 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 | √ |
3.13 | 募集配套资金的锁定期安排 | √ |
3.14 | 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 √ |
3.15 | 募集配套资金的决议有效期 | √ |
4 | 《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5 |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 √ |
6 | 《关于本次调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 √ |
7 | 《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 √ |
8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9 | 《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 √ |
10 |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 √ |
11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
12 | 《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 √ |
13 |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 √ |
14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 √ |
15 |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 √ |
16 |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 √ |
1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事宜的议案》 |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19年8月15日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150 | 中国船舶 | 2019/9/18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的、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3、授权委托书应当在本次会议召开前24小时送达本公司。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5、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号15A层
邮编:200120 电话:021-68861666传真:021-68861999联系人:张东波
(四)登记时间:
2019年9月20日、9月24日,每日的9:30—11:30、13:30—17:00。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9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3.00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
3.01 | 发行普通股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 |||
3.02 | 标的资产预估作价 | |||
3.03 | 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价格 | |||
3.04 | 发行普通股的发行数量 | |||
3.05 | 发行普通股的锁定期安排 | |||
3.06 | 发行普通股的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 |||
3.07 | 发行普通股的滚存利润安排 | |||
3.08 | 发行普通股的决议有效期 | |||
3.09 |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种类及面值 | |||
3.10 |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 |||
3.11 | 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和定价依据 | |||
3.12 | 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 | |||
3.13 | 募集配套资金的锁定期安排 | |||
3.14 | 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 |||
3.15 | 募集配套资金的决议有效期 | |||
4 | 《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5 |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 |||
6 | 《关于本次调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不构成重大调整的 |
议案》 | ||||
7 | 《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 |||
8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9 | 《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 |||
10 |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 |||
11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12 | 《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 |||
13 |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 |||
14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 |||
15 |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 |||
16 |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 |||
1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事宜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