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9年4月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预案》,根据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集团”)的战略布局,公司拟以所持沪东重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东重机”)100%股权与中船集团所持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造船”)部分股权进行等值置换(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置换”),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5日披露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9-30号)。
因中船集团对整体方案做了优化调整,详见《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公告》(临2019-56号),公司不再进行资产置换,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船集团持有的江南造船股权,不再以沪东重机的股权进行置换。2019年8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中船集团上述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终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终止资产置换不会增加公司的义务或减损公司的权利,也不会对公司的业务、财务及管理状况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对于控股股东承诺函中有关步骤二、步骤三的相关工作,公司后续将按照监管机构及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上市公司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将及时披露项目进展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