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19-046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9月3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9月3日下午14:00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3日(星期二)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2日-2019年9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2日15:00-2019年9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3)征集投票权方式: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朱丹已发出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2019年8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1699号公司会议室。
8、融资融券业务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为全资子和孙公司代开立保函并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以下全部提案 | √ |
1.00 | 《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3.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4.00 | 《关于为全资子和孙公司代开立保函并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19年9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16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51-65325617传真:0551-65327800
联系人:康茂磊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1699号邮政编码:230088本次会议参会人员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5274”,
2.投票简称为“阳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公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注:请股东将表决意见以“√”填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
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以下全部提案 | √ | |||
1.00 | 《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为全资子和孙公司代开立保函并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 |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姓名或名称: | 身份证号码: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联系地址: | 邮编: |
是否本人参会: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