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十七次会议。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应参加本次通讯表决董事会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董事会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向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20亿元借款额度的议案
同意由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向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人民币20亿借款额度,该借款额度期限为三年,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借款基准利率。
本项借款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郑建华先生及朱斌先生均回避表决。公司其余董事均同意本议案。本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均对本议案表示同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