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等不产生影响。
一、概述
财政部于2019年颁布了以下会计准则及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本公司自 2019年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及修订,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及报表格式进行了调整。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3-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采用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及修订的主要影响如下: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本产生影响。
2、账务报表列报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度半年报,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比较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调整。
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数 | 调整后 |
(增加+/减少-)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3,743,557,869.52 | -3,743,557,869.52 | |
应收票据 | 3,565,306,305.85 | 3,565,306,305.85 | |
应收账款 | 178,251,563.67 | 178,251,563.67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5,090,390,177.94 | -5,090,390,177.94 | |
应付票据 | 1,091,392,386.00 | 1,091,392,386.00 | |
应付账款 | 3,998,997,791.94 | 3,998,997,791.94 | |
合计 | 8,833,948,047.46 | 8,833,948,047.46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等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