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5年至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对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审计费为人民币145万元,与2018年审计费相同。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如下意见: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2015年度至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期间,态度严谨、勤勉尽责,公司将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审计机构。我们认为本次续聘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发表审计意见,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