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江龙船艇: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4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19-033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职务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江龙船艇股票代码300589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龚雪华胡月琴
办公地址珠海市平沙镇珠海大道8028号研发楼珠海市平沙镇珠海大道8028号研发楼
电话0756-72662210756-7266221
电子信箱gong.xuehua@jianglong.cnhu.yueqin@jianglong.cn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97,078,956.75167,104,278.0117.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576,300.617,417,193.0315.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7,684,591.926,936,144.0510.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9,110,874.8844,433,043.52-255.5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230.036615.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230.036615.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3%2.37%0.16%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980,698,468.19921,673,006.326.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339,560,842.82338,082,815.210.44%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8,477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夏刚境内自然人28.99%58,786,65058,786,650
晏志清境内自然人16.97%34,420,23034,420,230质押8,529,300
赵盛华境内自然人11.73%23,783,41817,837,563
龚重英境内自然人6.36%12,898,08012,898,080
贺文军境内自然人4.65%9,440,6407,080,480
南平市延平聚才盛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4.30%8,715,3308,715,330
张秀琼境内自然人0.11%217,6000
吴丹境内自然人0.10%196,6320
吕玉建境内自然人0.08%160,0000
罗信境内自然人0.07%147,1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夏刚和晏志清为一致行动人;龚重英为晏志清之弟的配偶;2019 年7 月8 日,公司发起人股东珠海聚才盛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变更为“南平市延平聚才盛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平市延平聚才盛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晏志清控制的合伙企业。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股东张秀琼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17,600股,实际合计持有217,600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2019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复苏势头放缓,受国际贸易摩擦和地缘政治影响,全球新船需求大幅下降。公司根据战略发展目标,科学决策,稳健经营、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发展逆势而上。

(一)经营成果方面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19,707.9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7.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6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68.4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79%。公司不断研发新产品,积极拓展市场,报告期内公司新接订单3.76亿元(不含税),比上年同期增长38.92%。

(二)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新机遇,大力开拓新客户。

2019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纲要提出,推动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有效实施,加快完善软硬件设施,共同开发高端旅游项目。探索在合适区域建设国际游艇旅游自由港。促进滨海旅游业高品质发展,加快“海洋-海岛-海岸”旅游立体开发,完善滨海旅游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体系等多项内容。以上内容的实施将会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对旅游休闲船艇、客运交通船艇和公务执法船艇的需求,为公司业务发展带来新机遇。

江龙船艇积极抢抓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的发展机遇,并凭借自身的研发创新能力以及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的区位优势,快速切入湾区“9+2”城市群的公务执法、客运交通、旅游休闲等多个用船领域。2019年3月18日,江龙船艇与香港政府签订批量铝合金快速艇建造合同; 2019年5月6日,江龙船艇与珠海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2艘55米陆岛海域交通应急和海洋执法船采购合同;2019年5月27日,江龙船艇与珠海九洲船务有限公司签订62米沿海钢铝混合豪华游船采购合同,该项目是粤港澳大湾区首艘近岸型“迷你邮轮”,也是江龙船艇承建的60米级旅游休闲船高端船型;2019年7月1日,江龙船艇与香港客户签订了维多利亚港12艘交通客船项目合作协议。以上项目将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公务执法、旅游休闲和客运交通事业的发展。

(三)加大清洁能源动力船艇研发投入力度,自主研发甲醇清洁能源动力船艇。

2019年7月22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2020年全球船用燃油限硫令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书面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稿》从船舶使用、装载燃油和替代措施,船舶使用和装载燃油信息报送,船舶装载不合规燃油处置,供油单位备案及监督管理5个方面对相关单位提出了要求,以保障全球限硫令在我国有效实施,减少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促进绿色航运发展。以上政策的实施有利于清洁能源动力船艇的市场推广。目前公司已经开展电力驱动船艇、甲醇燃料动力船艇、氢燃料动力船艇、风光互补动力船艇等新型清洁能源动力船艇的研发工作,其中电力驱动船艇已经实现产业化。2019年7月23日,中国首艘自主研发甲醇燃料动力船艇实现下水。该船主要应用于商业化的实验和验证工作,在船艇的燃料舱系统、燃料注入系统、通风系统、灭火系统、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等领域积累了大量的试验数据和宝贵的实践经验,此外还从这些系统及整体设计性能领域申报了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并培养了一个掌握甲醇燃料动力船艇技术的研发设计团队。根据天津大学内燃机燃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报告表明,本次下水的甲醇燃料动力船艇相比于纯柴油动力船艇,在目前的应用场景下,经济性提升10%以上,CO碳氧化物减少96%、THC碳氢化物减少99%、烟度减少54%,各项排放值均优于最新的《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第一、二阶段)》的限值,具备良好的经济性和环保性。

(四)进军特种船艇细分市场领域,开发新产品,拓展新的市场增长点。

随着船艇专业化、标准化程度的日益提高,特种应用场景的船艇需求呈现出增长态势。特种船艇因其使用环境的特殊性,业界对于该类船艇的材质选用、外观设计、结构强度、使用性能、建造工艺等方面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江龙船艇作为在国内旅游休闲、公务执法细分船艇领域的领先品牌,依托多年来积累的研发创新优势,近年来,加大了特种应用场景船艇的研发投入力度,并取得了一系列的业绩,推出了消防船、科考船、引航艇、风电运维船等多个新产品项目,取得良好的市场反馈。

公司顺应船艇产业变革升级需求,进军特种船舶领域,是充分利用企业自身竞争优势,实现从船艇设计、施工建造、工艺流程及硬件配置等全方位升级的必然结果。公司目前已建成国内配套领先的全铝合金船艇生产车间、装配车间,并组建了多支高素质的设计与生产建造团队。同时,公司积极吸收了国内外的领先造船技术,与国内外知名设计院所、高校加强合作,有望在特种船艇这一新应用领域有更大的作为。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影响
2017年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2019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国家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6号),要求执2019年8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
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 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 6号要求编制执行。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