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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4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6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职务内容和原因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百川股份股票代码002455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陈慧敏缪斌
办公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
电话0510-816299280510-81629928
电子信箱bcc@bcchem.combcc@bcchem.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203,273,279.511,374,197,292.87-12.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3,467,509.8659,137,047.17-26.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37,928,608.6953,561,114.40-29.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5,849,596.2522,016,585.79-262.8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0.11-27.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80.11-27.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26%4.39%-1.13%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736,443,874.412,835,077,769.78-3.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307,476,957.471,341,173,242.20-2.51%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5,295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郑铁江境内自然人27.79%143,660,000107,745,000质押113,990,000
惠宁境内自然人5.25%27,120,0000
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澳·臻智110号-百川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他4.99%25,810,9000
郑江境内自然人3.94%20,383,30315,287,477
陈丽亚境内自然人1.93%9,990,0090
江阴中江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93%9,990,0090
王亚娟境内自然人1.55%8,000,0000
徐霞红境内自然人1.29%6,678,9000
戚跃明境内自然人1.14%5,886,3330
北信瑞丰基金-南京银行-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其他1.06%5,494,505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郑铁江先生与王亚娟女士为夫妻关系;郑铁江先生与郑江先生为兄弟关系,除此以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也未知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百川股份是一家从事高新技术化工产品生产的专业企业,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醋酸酯类、偏苯三酸酐及酯类、醇醚类、多元醇类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醋酸丁酯、偏苯三酸酐、三羟甲基丙烷等化工产品,产品被广泛运用于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和化工中间体等各种行业。2019年上半年,国内经济增速呈现放缓迹象,受去产能、环保、安全政策不断趋紧等因素影响,化工行业整体承受着较大压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03,273,279.51元,同比下降12.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467,509.86元 ,同比下降26.50%。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稳步推进,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管理方面

1、通过不断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和优化公司流程,降本增效,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2、持续对新产品、新工艺和节能环保方面进行研发来更好地抵御市场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绿色可持续发展。

3、以市场为导向,稳定现有市场的情况下持续加大对国内外新客户的开发力度,同时根据生产成本的变化及时调整公司产品结构和销售策略;通过采取灵活的销售策略,不断探索营销模式的创新,不断提高营销能力来巩固和扩大现有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4、以安全生产为中心,多次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不断优化生产工艺,加强生产过程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坚持进行技术改造,充分挖掘内部产能,提高设备使用效率。

5、健全和完善组织机构建设,完善公司管理架构,借助管理系统优势,从生产经营、财务、人力资源等多方面齐抓共管,统一管理,通过透明化管理来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控制企业决策风险,提升企业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

二、企业发展

国内外日益复杂的经济形势及产业变革,尤其是我国供给侧改革的深入和安全环保要求的提档,给化工行业带来了较大的挑战。为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实现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在保持传统化工业务领先优势的同时,公司已于近年开始对新材料产业进行积极探索和尝试,致力于在未来实施化工产业和新材料产业多元化发展的战略,做精、做强、做优化工主业,着力发展新材料领域,打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决定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实施年产5万吨针状焦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孙公司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22,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宁夏百川的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变更为30,000万元。2019年3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公司全资孙公司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报告期内,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决定减少建设原募投项目部分产品,并将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结余金额24,210.00万元投入到“年产5000吨石墨负极材料(1万吨石墨化)项目”。公司此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实施新项目“年产5000吨石墨负极材料(1万吨石墨化)项目”,拟投入金额为26,09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

三、资本运作

1、董事、高管郑江先生增持公司股份

2018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管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郑江先生计划增持公司股票,拟增持金额:500万元-2,000万元,实施期限:自2018年10月12日起6个月内增持完毕。2019年3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管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18年12月3日至2019年3月13日,郑江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843,3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增持金额合计5,003,422.15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2、回购股份

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2018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2018年11月27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管理层认为目前公司二级市场价格已严重低估。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19年5月14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12,81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8%,最高成交价为5.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6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5,006,867.3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

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实现公司转型升级,落实化工产业和新材料产业多元化发展的战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9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000.00万元(含52,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资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针状焦项目。

2019年6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

2019年7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53)。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财政部于2017 年3月31日及2017年5月2日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金融工具准则。

2、财政部于2019 年04 月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执行。根据财会[2019]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通知附件1 和附件2 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2月11日,公司五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鉴于公司拟在宁夏建设生产基地且南通百川新能源目前尚未开展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为进一步节约公司现有资源,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和治理架构、降低企业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通过审慎考虑决定注销南通百川新能源,并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注销、清算等相关事宜。公司本次注销南通百川新能源将使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相应变化,但由于南通百川新能源尚未开展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2019年4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2),南通百川新能源的注销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注销完成后,南通百川新能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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