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日以电话、书面方式发出,本次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翁军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二、《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