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汤庆贵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张娜梅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李师庆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就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阅汤庆贵先生、张娜梅女士、李师庆先生的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提名汤庆贵先生、张娜梅女士、李师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苏清卫、郝亚超、王春飞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苏清卫 郝亚超 王春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