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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实业:补充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3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塔实业”)2019年8月10日披露了《关于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54),现对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补充如下:

一、公司账户被冻结情况

序号公司名称开户行账户余额(单位:元)冻结时间冻结执行人
1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行同心南路支行1,275,191.122019年7月18日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
2中信银川分行3,497.782019年8月8日
3工行共享支行8,932.722019年8月8日
4工行西夏支行208,535.702019年8月8日
5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241,139.072019年8月8日

二、账户被冻结原因及后续解决措施

公司因与黑龙江景宏石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被黑龙江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冻结部分账户,涉及金额约248万元,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方协商解除冻结事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三、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目前涉诉资金额不大且非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方协商解除冻问题,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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