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塔实业”)2019年8月10日披露了《关于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54),现对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补充如下:
一、公司账户被冻结情况
序号 | 公司名称 | 开户行 | 账户余额(单位:元) | 冻结时间 | 冻结执行人 |
1 |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工行同心南路支行 | 1,275,191.12 | 2019年7月18日 |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 |
2 | 中信银川分行 | 3,497.78 | 2019年8月8日 | ||
3 | 工行共享支行 | 8,932.72 | 2019年8月8日 | ||
4 | 工行西夏支行 | 208,535.70 | 2019年8月8日 | ||
5 | 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 | 241,139.07 | 2019年8月8日 |
二、账户被冻结原因及后续解决措施
公司因与黑龙江景宏石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被黑龙江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冻结部分账户,涉及金额约248万元,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方协商解除冻结事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三、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目前涉诉资金额不大且非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方协商解除冻问题,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