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30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9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显谋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违反相关规定之情形。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