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监事的公告
陈旭东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感谢陈旭东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截至目前,陈旭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根据股东单位推荐,叶志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本届监事会结束,下届监事会产生为止。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叶志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本届监事会结束,下届监事会产生为止。
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叶志华女士简历
叶志华女士,1970年4月生,广东新兴人,暨南大学国际金融专业本科学历,管理学硕士,经济师、会计师。历任广州控股审计部高级主管、广州发展审计部副总经理、广州发展审计部总经理。现任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总经理。叶志华女士是本公司股东广州发展电力企业有限公司推荐的监事候选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