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7天顺债”投资者回售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条款,分别于2019年7月3日、4日、5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17天顺债”票面利率调整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关于“17天顺债”票面利率调整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关于“17天顺债”票面利率调整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17天顺债”债券持有人可以在2019年7月3日-5日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7天顺债”债券申报回售,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00元/张。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7天顺债”的回售数量为1,450,180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145,018,000元(不含利息)。剩余托管量为2,549,820张。
公司已将“17天顺债”回售部分债券应支付的本金及利息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将于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19年8月14日。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