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董事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发布的临2019-38号公告。)
二、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发布的临2019-39号公告。)
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