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通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9日上午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30日以直接送达、短信及电邮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包志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各项议案及事项,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子公司宝通工程25.8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的议案》
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号)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公司为能够更客观、更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拟
进行会计政策的变更调整。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