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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安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0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安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辰安科技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55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38,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9,624,900.00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8,775,1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6]421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新一代应急平台软件系列产品开发项目11,800.082019年7月18日
基于大数据的公共安全应用系统项目11,907.012019年7月18日
人防工程建设、运维与安全管理平台项目8,000.422019年7月18日
运维服务体系与营销网络扩建完善项目8,1702019年7月18日
合计39,877.51--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名称已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不属于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公司分别于2015年2月、2015年5月取得前述募投项目在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但实际于2016年7月方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获得本次募集资金,致募投项目整体实施存在一定滞后情况,因此,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将募投项目延期至2019年7月18日。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9年7月18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净额及理财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募集资金投资进度节余金额(含利息收入净额及理财收益)
新一代应急平台软件系列产品开发项目11,800.0811,361.8896.29%909.47
基于大数据的公共安全应用系统项目11,907.0111,371.3195.50%527.62
人防工程建设、运维与安全管理平台项目8,000.427,704.1196.30%779.49
运维服务体系与营销网络扩建完善项目8,1707,943.7397.23%470.46
合计39,877.5138,381.0396.25%2,687.04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严格管理,合理配置资源,通过市场调研、询价、比价、商务谈判等多种措施,降低采购成本,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2、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收益。

3、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合理存放和安排闲置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定期存放产生了部分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将募投项目实施结项后,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及结存利息共计2,687.04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上述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六、相关审核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期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对前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结存利息共计2,687.04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一代应急平台软件系列

产品开发项目”、“基于大数据的公共安全应用系统项目”、“人防工程建设、运维与安全管理平台项目”、“运维服务体系与营销网络扩建完善项目”已按期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千山 单增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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