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有关准则、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说明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一九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