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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而浦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0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7月29日以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8月9日在公司惠而浦工业园总部大楼B707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凤兰女士主持。监事胡红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书面委托刘志超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告期内,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工作认真负责、专业水平较高,财务审计客观公正,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同意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我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关于换届推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股份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有效期已经届满,故推选袁凤兰女士、胡红女士、刘志超先生为股份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公司职代会推选赵进、詹达佑为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以上五人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成员。

提名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袁凤兰简历:女,汉族,1969年10月出生,安徽肥东人,中共党员,1993年7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2006年8月至2014年8月历任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监管部业务助理、业务经理、副总经理等职;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任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其中,2014年8月至2015年4月兼任中科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12月至今兼任合肥国际内陆港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胡红简历:女,汉族,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1997 年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国际经济法专业本科毕业;2000 年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硕士毕业、2001 年(美国)密苏里大学(UMC)争议解决专业硕士毕业;2004 年获得(美国)圣路易斯大学 (SLU) 法学博士(JD)。具有中国律师执业资格(1998),(美国)纽约州律师执业资格(2005)。2005年7月-2008年5月进入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 年6月-2009年12月任(美国)凯寿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中国律师;2009年12月-2012年8月就职于陶氏化学(中国)有限公司,担任(美国)陶氏化学公司亚太区资深法务;2012年8月-2018年1月就职于富美实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担任(美国)富美实公司亚太区法律总监;2018年3月就职于惠而浦海外香港有限公司,任(美国)惠而浦公司亚太区法律总监。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刘志超简历:男,汉,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2001年毕业于中国刑事

警察学院侦查专业(法学学士),2004年取得大连海事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先后取得国家司法职业资格、律师执业资格、美国注册舞弊检查师资格。2001.12 - 2004.12在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任职;2004.12 - 2006.8任联邦快递中国公司高级安全专员;2006.8 - 2008.8任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8.9 - 2009.9任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风险管理经理;2009.9 -2017.3 在可口可乐装瓶投资集团(中国)任职,期间担任过营运法律顾问、法律公共事务与传讯总监、区域法务总监;2017.6 -2018 .5任艾欧史密斯(中国)有限公司法务合规总监;2018.9 - 2019.3 任华晨雷诺金杯有限公司法务合规总监。2019年4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首席合规官,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5、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年产1,000万台变频电机及控制系统技改扩建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继续实施“年产1,000万台变频电机及控制系统技改扩建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及理财利息等收益(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现行市场环境发展等情况下作出的谨慎决定,及时终止该项目有利于保护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聚焦公司主业,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继续实施“年产1,000万台变频电机及控制系统技改扩建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及理财利息等收益(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6、决定将议案四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九年八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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