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6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8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浩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同意全资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滨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由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滨北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