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 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8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宁夏银川市兴庆科技园兴春路235号)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孔维海先生召集并主持。
4.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5.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
1、《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孔维海、董攀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须回避表决;本议案无法形成决议,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讨论,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助于充分调动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创造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整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