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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达股份: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08

证券代码:300320 证券简称:海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1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

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2018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限售股份,根据发行时资产交易对方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7,639,4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9236%;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47,639,4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9236%。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08月13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60号文核准,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19.80元/股,并于2012年6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时公司总股本为66,670,000股。

2013年4月15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其中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66,670,000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33,340,000股。

2015年5月19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其中以资本公积向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

合计转增股本160,008,000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93,348,000股。2017年9月11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其中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并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6股(含税),公司总股本由293,348,000股变更为528,026,400股。

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7年11月29日召开的2017年第66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并于2017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向邱建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66号)的正式核准文件。2018年3月6日,公司办理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相关股份上市手续,共计发行股份25,568,307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53,594,707股。2018年8月13日,公司办理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的相关股份上市手续,共计发行股份47,639,484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01,234,191股。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总股本为601,234,191股,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148,278,1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52,956,091股。

二、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所认购股份的限售的承诺函及股份锁定的申请:

本单位/本人承诺:

自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单位/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本单位/本人所认购的上述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所证券交易相关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单位/本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股份锁定申请:

自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锁定本单位/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不得进行流动转让。

本单位/本人所认购的上述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所证券交易相关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08月13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2018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限售股份,根据发行时资产交易对方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7,639,4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9236%;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47,639,4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923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共计6名,为3家基金、理财产品和3家非国有法人。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姓名持有限售股份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股)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泰锐益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8,583,6918,583,6918,583,691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九泰锐智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145,9232,145,9232,145,923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九泰泰富定增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648,0683,648,0683,648,068
4江阴毅达高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656,6529,656,6529,656,652
5江阴毅达高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313,30419,313,30419,313,304
6无锡金投领航产业升级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4,291,8464,291,8464,291,846
合计47,639,48447,639,48447,639,484

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泰锐益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九泰锐智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九泰泰富定增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均为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账户。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增加(股)减少(股)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145,900,71324.2669%-47,639,48498,261,22916.3433%
高管锁定股75,070,30912.4860%--75,070,30912.4860%
首发后限售股70,830,40411.7808%-47,639,48423,190,9203.857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455,333,47875.7331%47,639,484-502,972,96283.6567%
三、总股本601,234,191100%--601,234,191100%

注: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上表中部分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海达股份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海达股份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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