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8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额度为伍仟万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该融资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其自有资金或以其代销的资管计划/信托计划等所募集的资金提供,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负责人全权代表公司办理、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