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编号:2019-055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声明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律师团队于近期相继收到法院等裁决机构的应诉通知书、起诉状等担保涉诉事项的诉讼材料。对于以下担保涉诉事项中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积极应诉,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事项一: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杭州秦商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原杭州睿康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2月23日;注册地点:
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7号1号楼404室;法定代表人:李明;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服务:体育赛事活动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除演出及演出中介),体育设备、体育器材的租赁、安装(凭资质经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受托企业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
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体育场馆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深圳秦商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目前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
(2)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协议签署日期:2018年1月18日债权人:杭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债务人:杭州秦商体育文化有限公司保证人: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夏建统
担保金额:19000万元担保余额:12000万元(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借款本金、利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后两年。
(3)其他质押财产:杭州秦商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持有的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3,550万股股。
(4)董事会意见:未经董事会审议。
担保事项二: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浙江睿康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
年04月14日;注册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一幢(北)四楼A4130室;法定代表人:夏建统;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及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股权结构:夏建统持股比例80%,杭州慧谷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被担保人为上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的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2)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协议签署日期及地点: 2017年6月于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签订债权人:安徽国厚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务人:浙江睿康投资有限公司保证人: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夏建统、黄杰担保金额:30000万元担保余额:25000万元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资金占用费、赔偿金、及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为甲方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其他质押财产:浙江睿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10,122,472股流通股股票。
(4)董事会意见:未经董事会审议。
担保事项三: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杭州秦商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原杭州睿康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2月23日;注册地点:
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7号1号楼404室;法定代表人:李明;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服务:体育赛事活动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除演出及演出中介),体育设备、体育器材的租赁、安装(凭资质经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受托企业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体育场馆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深圳秦商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目前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
(2)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协议签署日期:2017年12月19日债权人:李恬静债务人:杭州睿康体育文化有限公司保证人: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睿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夏建统、夏建军、黄杰
担保金额:6800万元
担保余额:5545万元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债权人实现债务的所有费用。
保证期间:借款期限限届满后两年。
(3)其他质押财产:无。
(4)董事会意见:未经董事会审议。
担保事项四: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4月24日;注册地点: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56-13号;法人:
边鸿巍;注册资金:12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对工业、农业、商业、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典当业、证券业、外汇业、租赁业进行投资;合同履约担保;投资咨询;贷款咨询;担保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梁国坚持股占比51%,边鸿巍持股占比49%;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2)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协议签署日期:2018年1月12日债权人:湖州四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务人: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保证人:杭州睿康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夏建军、夏建统、申喆佶
担保金额:3000万元担保余额:1600万元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本次最高循环借款金额内对每一次借款为乙方履行还款义务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其他质押财产:无。
(4)董事会意见:未经董事会审议。
担保事项五: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杭州秦商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原杭州睿康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2月23日;注册地点:
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7号1号楼404室;法定代表人:李明;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服务:体育赛事活动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除演出及演出中介),体育设备、体育器材的租赁、安装(凭资质经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受托企业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体育场馆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深圳秦商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目前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
(2)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协议签署日期及地点:2017年12月1日于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债权人:蔡来寅债务人:杭州睿康体育文化有限公司保证人: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夏建统、睿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5000万元担保余额:3700万元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其他质押财产:无。
(4)董事会意见:未经董事会审议。
担保事项六: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杭州秦商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原杭州睿康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2月23日;注册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7号1号楼404室;法定代表人:李明;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服务:体育赛事活动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除演出及演出中介),体育设备、体育器材的租赁、安装(凭资质经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受托企业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体育场馆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
结构:深圳秦商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目前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
(2)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协议签署日期及地点:不详债权人:施陆平债务人:杭州睿康体育文化有限公司保证人: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保证人:不详担保金额:5000万元担保余额:0元保证方式:不详保证期间:不详
(3)其他质押财产:杭州睿康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持有的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1400万股股票。
(4)董事会意见:未经董事会审议。
三、无效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上述担保事项担保金额总计6.8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35%,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总计4.7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5%。
上述担保事项均未通过决策流程签署,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亦未通过相关决议的担保事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为他人提供担保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违反《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原则上对上市公司无效。现公司已经聘请了专业律师团队自查并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律师的专业意见,鉴定上述案件目前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序号 | 起诉案件号 | 原告 | 被担保主体 | 担保 金额 | 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担保 余额 | 担保余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担保期限 | 担保 方式 | 是否审议批准 | 是否进行披露 | 目前状态 | 目前解除措施 | 目前对公司影响律师意见 |
1 | (2018)浙01执933号 | 杭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杭州秦商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 1.9亿元 | 3.56% | 1.2亿元(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 | 2.12% | 随主债权已到期 | 3,550万股远程股份股票质押 | 否 | 否 | 已经进入执行阶段 | 1.秦商体育将3,550万股股票转让给杭州中小并已经全部减持偿债。 2.拍卖另一担保主体艾斯弧名下的房产偿还差额部分。 3.以上两种方式可以全额清偿,对本公司无任何影响。 4.目前艾斯弧大楼的拍卖竞拍买家杭州康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将两亿拍卖款全部足额交与杭州中级人民法院。现在正在安排分配拍卖 | 目前对公司无影响。 |
款。按照法官通知,拍卖款首先用于归还大楼建设工程欠款约一千万,然后归还杭州联合银行的3000万开发贷,然后用于归还杭州中小商贸的1.2亿,最后剩余的款项归还其他债权。目前法院正在汇总工程欠款,近期会按照以上顺序付款。 | ||||||||||||||
2 | (2018)皖民初56号 | 国厚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睿康投资有限公司 | 3亿元 | 5.30% | 2.5亿元 | 4.42% | 随主债权已到期 | 1.25亿莲花健康股票 | 否 | 否 | 二审审理中 | 1.经核查上市公司及相关主管领导对此担保并不知情,为下属员工私自违规盖章。一审开庭通知送达太晚公司未出席,缺席审判。目前已经就此担保无效上诉法院二审,目前等待二审结果。 2.浙江睿康为莲花健康的控股股东,目前正在积极解决该债务问题,届时可偿还其所有本息。 3.目前此诉讼对上市公司无任何影 | 由于本案正处于审理阶段,目前对公司无影响。后续是否对公司有影响要依判决结果判断。 |
响。 | ||||||||||||||
3 | (2018)豫0191财保1752号 | 李恬静 | 杭州睿康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 6800万元 | 1.20% | 5545万元 | 0.98% | 随主债权已到期 | 信用担保 | 否 | 否 | 仲裁过程中 | 由于杭州睿康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已经转让给深圳深利源集团,对方要求撤回对被担保主体的仲裁请求,目前等待仲裁判决结果。 | 目前对公司无影响。 |
4 | (2018)浙0103民初4163号 | 湖州四信投资合伙企业 | 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 | 3000万 | 0.53% | 1600万元 | 0.28% | 随主债权已到期 | 信用担保 | 否 | 否 | 二审审理中 | 公司已上诉,法院已受理我方上诉请求,本案正处于二审审理阶段,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 目前对公司无影响。 |
5 | (2018)粤0304民初26328号 | 蔡来寅 | 杭州睿康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 5000万元 | 0.88% | 3700万元 | 0.65% | 随主债权已到期 | 信用担保 | 否 | 否 | 一审审理中 | 2019年8月5日开庭,公司诉讼请求为出借人为个人非法高利贷,借款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等待开庭。 | 目前对公司无影响。 |
6 | (2018)苏06民初608号 | 施陆平 | 杭州秦商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 5000万元 | 0.88% | 0 | 0% | 随主债权已到期 | 质押远程股份1400万股股票 | 否 | 否 | 原告撤诉 | 根据民事裁定书,该案件于2018年9月26日立案,原告起诉后未在法定期限内缴纳诉讼费,法院裁定撤诉,裁判日期为2018年11月5日。出借人为个人非法高利贷,目前为止无法提供我公司担保的合法证据。 | 目前对公司无影响。 |
合计 | - | - | 6.88亿元 | 12.35% | 4.78亿元 | 8.45% | - | - | - | - | - | - | - |
四、其他说明
针对公司存在的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及诉讼事项,公司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风控小组,并聘请律师团队进行调查,根据目前调查的情况,除已经披露的担保情形外,公司本身未出现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正积极解决上述涉诉担保事项以维护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9,200.55万元,占公司经审计2018年度总资产(7,105,415,045.11元) 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659,368,901.10元)的比例分别为11.15%和14.05%。
上述无效诉讼担保事项实际担保余额为4.78亿元,占公司经审计2018年度总资产(7,105,415,045.11元) 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659,368,901.10元)的比例分别为6.72%和8.45%。
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与无效对外担保余额合计12.7亿元,占公司经审计2018年度总资产(7,105,415,045.11元) 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659,368,901.10元)的比例分别为17.87%和
22.44%。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