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票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香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香塘”)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 股数(股) | 质押开始 日期 | 解除质押日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香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否 | 7,500,000 | 2018/07/12 | 2019/08/06 | 中国建 设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太仓分 行 | 29.84% |
合计 | -- | 7,500,000 | -- | -- | -- | 29.84% |
(▲注1: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香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香塘”)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香塘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香塘”)的全资子公司。▲注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苏州香塘持有公司股份35,000,000股,苏州香塘的全资子公司拉萨香塘持有公司股份25,134,047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0,134,047股,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8%。)
2019年8月6日,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香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500,000股解除质押,本次解除股权质押手续已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8月6日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权解除质押相关手续。
二、 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 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 股数(股) | 质押开始 日期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香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否 | 7,500,000 | 2019/08/06 | 2020/08/06 | 中国建 设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太仓分 行 | 29.84% | 日常经营活动 |
合计 | -- | 7,500,000 | -- | -- | -- | 29.84% | -- |
拉萨香塘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签订了《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根据协议内容,拉萨香塘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500,000股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拉萨香塘于2019年8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初始交易日为2019年8月6日,购回交易日为2020年8月6日,购回期限为366天。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苏州香塘持有公司股份35,000,000股(其中质押股数为25,000,000股);苏州香塘的全资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香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5,134,047股(其中质押股数为25,00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0,134,0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8%;其中50,000,000股办理了股票质押交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3.15%,占公司总股本的4.97%。
四、备查文件
1、《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香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所持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函告》;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