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1 证券简称:鼎汉技术 公告编号:2019-51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
6个月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一、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情况说明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汉技术”或“公司”)于2019年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阮寿国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协议转让等形式,减持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3,519,023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6%)。公司于2019年5月7日因阮寿国先生减持计划的时间区间过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42)。截止本公告日,阮寿国先生减持股份计划的时间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阮寿国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止本公告日,阮寿国先生减持股份计划的时间期限届满,阮寿国先生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减持计划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阮寿国 | 合计持有股份 | 46,912,523 | 8.40% | 46,912,523 | 8.4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6,912,523 | 8.40% | 46,912,523 | 8.4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二、未来6个月减持计划情况
阮寿国先生因其个人资金需求,预计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协议转让等形式,减持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3,519,023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6%)。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截止本公告日持有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阮寿国 | 46,912,523 | 8.40%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阮寿国
2、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协议转让等
4、减持数量:不超过33,519,023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6%
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5,586,503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11,173,007股。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股份来源: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及配套募集资金向阮寿国先生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6、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7、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重大资产重组时股份限售承诺
承诺内容:“以海兴电缆认购鼎汉技术所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自法定限售期届满之日起,分三次解禁。”
承诺期间:2014年9月5日-2017年9月5日
承诺履行情况:履行情况良好
2、募集资金时股份限售承诺
承诺内容:“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股份的锁定期为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期间不予转让或上市流通。”
承诺期间:2014年9月5日-2017年9月5日
承诺履行情况:履行情况良好
三、其他说明
1、阮寿国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阮寿国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3、阮寿国先生前次减持计划已期限届满,截止本公告日,阮寿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912,5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0%,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4、未来6个月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阮寿国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5、未来6个月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阮寿国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阮寿国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6个月减持计划的预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