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2019年8月7日,公司收到股东北京中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信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中信合伙于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8月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持有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5,409,4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04%,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日期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数量 | 减持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 |
北京中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大宗交易 | 2019年8月5日 | 34.5 | 4,330,000 | 0.84% |
集中竞价 | 2019年7月23日-2019年8月5日 | 37.94 | 1,079,440 | 0.21% | |
合计 | 5,409,440 | 1.05%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前 | 减持后 | ||||
持股数量(股) | 总股本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总股本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中信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97,901,137 | 518,350,000 | 18.89% | 92,491,697 | 518,350,000 | 17.84% |
其中:无 | 97,901,137 | 518,350,000 | 18.89% | 92,491,697 | 518,350,000 | 17.84% |
限售条件股份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518,350,000 | 0 | 0 | 518,350,000 | 0 |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份减持期间,中信合伙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中信合伙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减持后,中信合伙持有公司股份92,491,697股,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备查文件
1、中信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