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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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9〕1294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根据上述无异议函,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50亿元的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无异议,本次公司债券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无异议函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无异议函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一九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