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八条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可以提供网络等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 第八条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可以提供网络等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 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一九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