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对《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对《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对《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水平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监事签字:
陈毓沾 陈晨科 钟 媛
2019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