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公司曾于 2019年 5月 13 日发布《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4)。为顺利完成本次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将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 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
按照现行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1名。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3年,连选可连任。
二、 监事的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职代表工监事时,每一股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职代表工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二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监事会非职代表工监事组成人数。
(二)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 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详见“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二) 在上述推荐时间期满后,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四)在第三届监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与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在本公司任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监事的,该选举或者聘任无效。监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监事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监事声明及承诺书(原件,模板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股东身份证明。如是个人股东,则需要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是法人股东,则需要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3、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的证明材料。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19 年 8 月8 日 17: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本公司联系人处(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9号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吴琳琳
联系电话:028-85135151
邮政编码:610041
特此公告。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 年 8 月 6日
附件: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 推荐人联系方式 | ||||
监事候选人基本信息 |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公告规定的条件 | |||||
个人简历 | (包含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描述工作履历,特别是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的工作情况、兼职情况、专业背景、从业经验等,可另附页) | ||||
其他说明 (如适用) | (明确说明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或交易所惩戒等) | ||||
推荐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