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原激励对象王祝峰、张敏等12人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63,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37,300,000股变更为337,037,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37,3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337,037,000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相应部分的内容
序号 | 修订前条款内容 | 修订后条款内容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730.00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703.70万元。 |
2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3730.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3730.00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3703.7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3703.70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舍得酒业公司章程》(2019年8月
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