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力达 公告编号:2019-039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飞力达 | 股票代码 | 300240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镭 | 李娜 | ||
办公地址 | 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玫瑰路999号 | 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玫瑰路999号 | ||
电话 | 0512-55278563 | 0512-55278689 | ||
电子信箱 | dshmsc@feiliks.com | Linda_li@feiliks.com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559,188,474.63 | 1,546,040,562.70 | 0.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3,689,418.00 | 38,476,858.09 | -38.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9,597,262.04 | 29,013,868.31 | -66.9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8,198,123.64 | 54,440,816.78 | -66.5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10 | -4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10 | -4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9% | 3.54% | -1.35%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394,958,580.50 | 2,407,221,108.44 | -0.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099,923,563.97 | 1,069,516,896.89 | 2.84%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6,72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昆山亚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56% | 53,210,000 | 0 | ||||
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56% | 53,210,000 | 0 | 质押 | 25,000,000 | ||
昆山吉立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98% | 47,443,625 | 0 | ||||
昆山创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0.68% | 39,028,478 | 0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2.34% | 8,549,250 | 0 | ||||
汪海敏 | 境内自然人 | 2.04% | 7,444,400 | 0 | ||||
广东新联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联创一期私募投资基金 | 其他 | 1.37% | 5,000,000 | 0 | ||||
广东新联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联创二期私募投资基金 | 其他 | 1.37% | 5,000,000 | 0 | ||||
昆山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76% | 2,763,017 | 0 | ||||
郭丰明 | 境内自然人 | 0.65% | 2,365,726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昆山亚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昆山吉立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是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报告期内,公司在深耕IT制造业物流的基础上,不断摸索和尝试新的业务领域及运作模式,不断尝试将在IT制造业积累的供应链管理经验向其他行业复制,重点开拓通讯、平行汽车进口、汽车零部件、电子商务、贸易执行等行业,并同时探索仓库外包管理、关务云、供应链金融,强化专业团队建设、资源管理及智能配套。作为科技驱动的智造供应链管理专家,飞力达不断创新和突破,构建以品牌商为核心的供应链生态圈,打造物流协同平台和供应链协同平台,实现整体供应链的计划、资源、需求协同,数据共享,为众多世界500强企业提供货运代理、仓储运输、供应链金融、供应链解决方案及执行的综合物流服务,积极推动智造供应链的变革和发展。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2019年4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执行了该通知,接按照有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 1、资产负债表项目:(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成“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成“应付票据”、“应付账款”。2、利润表项目:新增“信用减值损失”,详见说明(1) |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 详见说明(2) |
(1)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影响如下:
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半年度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558,688,749.64 |
应收票据 | 21,113,552.35 |
应收账款 | 537,575,197.29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290,314,254.20 | |
应付票据 | 43,417,402.74 | |
应付账款 | 246,896,851.46 |
资产减值损失 | -2,657,640.20 |
信用减值损失 | -2,657,640.20 |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影响
财政部于2017年3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变更后的政策,未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公司盖章页】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黎明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