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19-076可转债代码:110030 可转债简称:格力转债转股代码:190030 转股简称:格力转股债券代码:135577、150385、143195、143226、151272债券简称:16格地01、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19格地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4年可转换公司债券
1、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17号)核准,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公开发行9,8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8亿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0.25577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4423亿元。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在扣除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部分承销及保荐费后的余额人民币9.614亿元已由新时代证券于2014年12月31日汇入本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4年12月31日出具了《验证报告》(瑞华核字[2014]40040029号)。2015年1月13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2、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由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公司已于2019年4月25日将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96,234.09万元。2019年度公司没有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的资金余额2.54万元已转入公司其他一般存款账户。
(二)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了442,477,876股人民币普通股,于2016年8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9.28元,扣除人民币60,592,477.87元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39,407,521.41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7月29日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16年7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6)第110ZC0498号)。
2、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224,475.31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89,972.67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万元。
(2)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07.83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9.80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225,783.14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89,972.67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万元。由于部分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3,101.0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9年6月26日将在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680001230900002628和680001230900002651)办理了注销手续,注销前的资金余额21.57万元已转入公司其他一般存款账户。募集资金余额为17,201.46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2019年6月30日余额(万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 | 2002020329100297345 | 0.15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809880100001403 | 55.62 |
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支行 | 80020000008843513 | 3.5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 | 2002020329100297620 | 7.49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809880100001449 | 17,134.68 |
合 计 | 17,201.46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3年4月23日修订并实施了《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1、2014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开设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15年1月15日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截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募集资金的管理符合《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及有关规定。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于2016年8月4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6年8月11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目前,募集资金的管理符合《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及有关规定。
三、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
1、2014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303,664,046.31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5]40040001 号)。2015年1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303,664,046.31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新时代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2015年1月28日,公司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募集资金置换工作。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16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置换款项计人民币617,710,125.64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40040030号)。2016年8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617,710,125.64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新时代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2016年8月12日,公司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募集资金置换工作。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4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19年上半年,公司未使用2014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8年5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新时代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已于2019年4月25日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9年4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新时代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均能够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日
附件1:
2014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上半年
编制单位: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5,442.3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6,234.0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注]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格力海岸S3 | 否 | 44,799.45 | 44,799.45 | 44,799.45 | 0.00 | 46,172.41 | 1,372.96 | 103.06 | 2017年 | - | 是 | 否 |
格力海岸S4 | 否 | 50,642.85 | 50,642.85 | 50,642.85 | 0.00 | 50,061.68 | -581.17 | 98.85 | 2017年 | 13,168.85 | 是 | 否 |
合 计 | 95,442.30 | 95,442.30 | 95,442.30 | 0.00 | 96,234.09 | 791.79 | 100.83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5年1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03,664,046.31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9年上半年,公司未使用2014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共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0.00万元。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已全部完成,因利息收入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结余2.58万元。结余金额小于5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第二十条,公司已将结余资金将转入一般户用于日常经营,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9年4月25日注销。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公司发行9.8亿可转债时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了部分的承销保荐费、其他发行费用以及取得利息收入,故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资金比承诺投入金额多,因此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出现正差。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2: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上半年编制单位: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93,940.7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07.8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5,783.1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注]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香洲港区综合整治工程 | 否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1,021.67 | 31,107.65 | -68,892.35 | 31.11 | - | - | - | 否 |
珠海洪湾中心渔港工程 | 否 | 80,000.00 | 80,000.00 | 80,000.00 | 230.77 | 78,164.68 | -1,835.32 | 97.71 | - | - | - | 否 |
珠海格力海岸游艇会工程 | 否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55.39 | 26,538.14 | -3,461.86 | 88.46 | - | - | - | 否 |
归还银行贷款 | 否 | 90,000.00 | 90,000.00 | 90,000.00 | 0.00 | 89,972.67 | -27,33 | 99.97 | - | - | - | 否 |
合计 | - | 300,000.00 | 300,000.00 | 300,000.00 | 1,307.83 | 225,783.14 | -74,216.86 | 75.26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香洲港区综合整治工程作为香洲渔港搬迁后的改造项目,其建设进度主要受港内渔船搬迁进程制约。受渔船搬迁进展影响,香洲渔港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发生滞后。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将香洲港区综合整治工程的预计完工时间调整为2021年12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6年8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617,710,125.64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8年5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2019年4月25日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 |||||||||||
2019年4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新时代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珠海洪湾中心渔港工程”和“珠海格力海岸游艇会工程”进行结项,节余募集资金3,101.0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9年6月26日将在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账号:680001230900002628和680001230900002651)办理了注销手续,注销前的资金余额21.57万元已转入公司其他一般存款账户。 形成原因: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在存放过程中也产生部分利息收入。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