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政策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我们对公司拟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与意大利Nerviano MedicalSciences S.r.l签订<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 关于拟与意大利Nerviano Medical Sciences S.r.l签订《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本次关联交易的文件完备,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签订《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赵鸣 李翔 周浩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