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国际”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3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19年7月31日上午09:00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公司3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表专项审计的议案》
公司决定拟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专项审计机构。聘请中兴财光华提供审计的费用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专项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自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表专项审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9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债权债务抵销协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债权债务抵销将增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有助于推动公司逾期债务的解决,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签订<债权债务抵销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0号)。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三、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