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国际”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3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7月31日上午10:00 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熊凤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表专项审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决定拟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专项审计机构。聘请中兴财光华提供审计的费用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专项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拟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表专项审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表专项审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9号)。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债权债务抵销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债权债务抵销不构成关联交易,有助于推动公司逾期债务的解决,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同意本次公司拟签订<债权债务抵销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签订<债权债务抵销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0号)。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