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3,807,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2263%。
2、本次限售股份锁定期于2019年7月28日届满,可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8月5日。
一、公司股票发行和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本为7,500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批复》(证监许可[2017]949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500万股,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10,000万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7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
公司股本在2018年度内变动情况为: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股本转增事宜,即以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股本8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80,000,000股。此次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在前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过程中,有限售条件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同比例变为135,000,000股,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变。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菏泽宇中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宇中咨询”,原“成都宇中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19年6月17日取得更名后的新营业执照并于2019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起人股东名称变更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
(一)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1、股份锁定承诺
宇中咨询承诺:自中科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中科信息的股份,也不由中科信息回购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上述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中科信息所有。
2、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减持意向:
宇中咨询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所持中科信息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所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
的股份数的百分之五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减持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且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公司股份均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晓宇、付忠良、史志明、尹邦明、钟勇、王晓东、刘小兵和监事王伟、肖帆通过菏泽宇中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1、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晓宇、付忠良、史志明、尹邦明、钟勇、王晓东、刘小兵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中科信息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中科信息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股份;在中科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股份;在中科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股份。
所持中科信息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中科信息上市后六个月内如中科信息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中科信息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作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失效。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中科信息所有。
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监事王伟、肖帆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中科信息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中科信息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股份;在中科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股份;在中科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股份。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失效。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中科信息所有。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均严格履行了前述承诺。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
情形,公司也未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8月5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3,807,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226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人,为机构股东(有限合伙企业)。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 持有人名称 | 所持限售股份数量(股)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 本次解除限售后可上市流通股数量(股) | 该次解限股份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
宇中咨询 | 23,807,250 | 23,807,250 | 23,807,250 | 13.2263 |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 年 8月1日